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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固定电话管理规则(暂行)
2014-03-16 19:03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固定电话管理规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固定电话是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以下简称盘锦校区)的公务通信联络设备。为加强电话业务管理,充分发挥电话的效能,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盘锦校区电话开通、迁移、运用管理准则,凡在盘锦校区内使用电话者,均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盘锦校区的固定电话业务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盘锦联通)合作,固定电话开通申请须经在盘锦校区办公室备案,涉及到重新布管或走明线的应先经盘锦校区总务部们审批;盘锦联通负责固定电话的全程线路开通、维护服务、话费收费等工作;盘锦校区网络中心负责协调。

第四条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与盘锦联通签署的合作协议,5年内固定电话初装费免收,固定电话话费预存、开通、迁移、关闭等业务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盘锦校区楼宇内已经铺设了至办公室墙面的固定电话端口,固定电话开通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使用中产生的话费由各使用部门自行解决,盘锦联通按照约定的话费计费标准收费并开具有效发票。

第六条  按照约定盘锦联通为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提供省内VPN集团服务,盘锦校区固定电话与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的固定电话通话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校内通话计费标准执行,集团内手机实行省内通话免费,无附加费用。

第七条  盘锦联通为盘锦校区提供资费分AB两种。

A: 固定电话月租费5/月,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按0.15/分钟收取(拨打港、澳、台长途电话产生的通话费不在本优惠范围之内);拨打市话通话费前三分钟0.20元,以后每分钟0.10/分钟。

B: 本网本地通话费按30元包月收取(标准市话资费:前三分钟0.20/分钟,后每分钟0.10元。此标准打满300元收取30元,拨打其他运营商电话产生的本地通话费不在本优惠范围之内);固定电话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按0.15/分钟收取(拨打港、澳、台长途电话产生的通话费不在本优惠范围之内),超出30元套餐包月部分给予6折优惠(按本合同约定的资费标准计算包括其它运营商)。

各部门可根据各自业务特点选择其中一种,并可以变更。

第八条  固定电话报修由盘锦联通负责。

 

本管理规则经盘锦校区管委会审批后执行,总务部负责具体解释。

总务部

20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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