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施工申请表
施工地点 | |
施工内容 | (应附带施工组织设计2份、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施工涉及内容 | □消防系统 □水、电、暖、网 □建筑结构 □家具、设备安装 |
工程预算 | (元) | 经费账号 | |
施工日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盖章): 资质等级:(附复印件) 现场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项目(安全)负责人 | (签字)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经费负责人意见 | 经费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运行保障室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保卫室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校园管理与修缮工作室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物业管理部门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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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填表须知
1. 此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报校区相关人员审批,交相应物业后方可施工。
2. 所有表格内容须据实填写。
3. 施工日期应填写合理工期,不得私自延长工期。
4. 如因施工单位或其他原因造成施工延期的,需提交延期情况说明,并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每个项目只可延期一次。
5. 施工申请表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附件:各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复印件、公房审批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2份)。
6. 涉及公房使用功能改变的由校区公房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水、电、暖、网改造需运行保障室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消防安全需保卫室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建筑结构改造需校园管理与修缮工作室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设备、家具安装等无需总务部审批,只须项目(安全)负责人及经费负责人签署意见。
7.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承担因施工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造成的损失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