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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设备类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2017-10-09 10:41  

关于2017年度设备类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校区各学部(院)、机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和学校加强内控监管的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定于2017109日至1031日,开展全校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

一、盘点范围

截止2017930日在账的设备,重点清查2016年以来建账的设备。

二、盘点工作安排

本次清查通过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由设备处发起清查任务,领用人自查,使用部门复核汇总上报,设备处组织抽查。

(一)自查

时间:2017109-20171015

要求:(1)以帐对物,以物对账:设备实物与账目相符情况,原则上应当账物相符;

2)仪器设备资产标签的管理情况,原则上设备类资产应一物一签,物签相符。

各单位账目中未实名设备,应由设备秘书先做实名制整理,分配至具体领用人,再由领用人自查。请设备秘书先做好整理,以免耽误清查进度。

设备领用人需对自己名下的设备信息(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进行确认,并填报盘点结果(帐物相符、有账无物)。如发现非本人领用设备,需及时办理领用人变更业务,不得搁置不做自查。

(二)部门复核

时间:20171016-20171020

各单位、各部门设备秘书根据责任人自主核查的结果进行复核、汇总上报、分析,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清查报告表》报送总务部。

本次盘点工作将把各类设备资产标签的完好作为检查重点,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标签缺失,请各单位设备秘书及时补打下发。

(三)总务部抽查

时间:20171021-20171025

总务部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设备进行抽查,重点针对便携式、可移动设备以及大型仪器设备,并结合各单位、各部门提交的清查报告表进行问题比对、分析,最终形成盘锦校区整体清查报告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学校检查

1023日起,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会同学校相关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抽查小组,结合各部门自查进度,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1)抽查的重点为201611日至2017930日间新增的设备类资产。

2)抽查工作小组于检查前1-2天通知被检查单位,明确被抽查设备。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学校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认真填写清查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1020日前纸档报至总务部综合科(H03308房间)。同时将电子档发至设备处邮箱nidonghe@

联系电话:2631078

联系人:倪东鹤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清查报告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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