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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校区网络安全管理机制
2019-09-11 11:02  

1、盘锦校区的网络安全工作在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受学校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指导。

2、本管理办法为在《大连理工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基础上,结合盘锦校区具体情况所的补充。

3、盘锦校区总务部为校区网络安全工作的日常运维及管理部门,主体业务由运行保障科负责,内容涵盖校区网络、一卡通、监控、门禁、电话、广播、公共LED屏幕等系统的建设运维,具体运维人员为田畅、孙振才、张有亮、刘昊晨。

4、校区内各驻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本单位主管、运维、使用的个信息系统及内部网络的安全工作。

5、校区内各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建设、更改、损毁、挪用校园网及相关基础设施,不得私接外网出口。

6、校区内各驻在单位如有网络建设、改造需求,需先明确建设实施方案,报总务部审批再行建设,建设完毕后由总务部负责统一接入校区网络。质保期内的故障维修由建设单位负责,超出质保期的故障维修,由总务部负责。

7、总务部负责在校内开展网络安全的各类宣传、培训及学校信息化应用推广等活动。

8、校区内网络安全事件由总务部报于学校网信中心后,在学校网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处置。为避免安全事件不良影响扩大,总务部有权直接对校区内相关网络及信息系统进行断网、停止服务等应急处理。

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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