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总务概况 | 法规制度 | 通知公告 | 党政园地 | 下载专区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下载专区>>正文
 

(盘锦校区)零星工程承诺书
2019-03-19 15:30 刘思洋 

承 诺 书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我公司承接 (项目名称)项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承诺如下:

一、关于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工程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承包范围内的其余项目全部按2年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工程适用于第7条,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保修要求履行保修义务,同时将工程款的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返还给我公司。

二、关于用工人员

1.参与此项目的所有用工人员全部由我公司独立聘请、委任、管理,另附用工人员名单。如果我公司与用工人员发生任何纠纷,与大连理工大学无关。

2.我公司承诺对所有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用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掌握岗位安全技能,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如用工人员在施工过程或与此相关活动中发生事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赔偿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如果大连理工大学因此支付了部分费用,可向我公司追偿。

3.如果实施本项目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任何第三方侵权,由我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大连理工大学对第三方进行了赔偿或补偿,有权向我公司追偿。

特此承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盘锦校区)零星工程承诺书.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4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总务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