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自动识别系统登记说明
1、在职教职员工
填写《盘锦校区在职教工车辆类车辆登记表》(附件1),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同本人玉兰卡、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者照片)一同发送至邮箱pjawh@dlut.edu.cn。每人仅限登记一辆车。
车辆所有人姓名为教职工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者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扫描件。
2、校区内服务单位、商贸业户、与校区长期联系单位
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临时车辆类车辆登记表》(附件2),由校区相关管理(联系)单位签字盖章后,车主携带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到H03-313现场办理。每人仅限登记一辆车
服务单位及商贸业户有多辆车的,需将电子版车辆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pjawh@dlut.edu.cn。
二、临时车辆出入(含大型客车)
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在校园门户办事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在校外人员和车辆入校申请环节,填写车辆信息,通过车辆识别系统自动抬杆出入。
大中型客车,需填写电子版《大型客车登记表》(附件4),提前一个工作日发送至邮箱pjawh@dlut.edu.cn。
三、大型载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等车辆出入说明
需填写《货车出入申请表》(附件6),可由经办人(校内教职员工)将表格发送至pjawh@dlut.edu.cn办理, 也可以到H03-313办公室递交纸质版签字表格。
四、施工等特种车辆出入说明
起重车辆、挖掘机、铲车、叉车、汽车吊、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车辆,需填写《施工车辆登记表》(附件5),可由经办人(校内教职员工)提前一个工作日将表格发送至pjawh@dlut.edu.cn办理, 也可以到H03-313办公室递交纸质版表格。
施工车辆需制定相关作业方案,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保护好地面与楼宇相关设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五、其他说明:
1、请各单位及每位师生员工高度重视,严禁协助外人使用虚假材料登记备案。
2、施工、运输等车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以大连理工大学相关文件、通知、要求。
3、咨询电话(总务部保卫室): 0427-263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