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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区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5-04-24 10:15  

各学院(部)、职能部门:

为维护校区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教职员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校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盘锦校区实际,总务部决定429日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消防与交通安全。以学生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配电机房、礼堂等重要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师、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学校外来车辆实行换证出入落实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和交通状况。

2. 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食堂饭菜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实验室安全。着重检查压力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实验室安全用电办法落实情况;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检和校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相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布置本部门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查找隐患,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总务部将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宿舍安全、用电和设备运行安全、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治理;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报总务部备案。

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望各单位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检查日程安排

428日之前,各单位自查、整改。

429日总务部检查组检查,并针对检查的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

                    

 

          

                                            总务部

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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