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工:
校园车辆出入识别系统已于近日通过验收,决定于10月12日正式启用,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特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校内教工(含自聘人员)车辆(以下统称校内车辆)须到总务部门办理车辆信息录入手续,遵守车辆自动出入识别管理规定。每位教工限一辆车。新购车辆(临时车牌)可提前到总务部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领取临时通行证,15天内交回通行证并办理车辆录入。首次进入校园的教工车辆,可提前致电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作临时录入(有效期15天),须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相关手续,完成录入。
2、常驻校园的服务单位车辆(超市、食堂、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等)由各单位负责人持相关服务合同进行车辆上报管理,车辆自动识别。上报车辆出现违章现象,服务单位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服务合同期满,其识别信息取消。
3、临时来访或运送货物车辆须由被访人或部门预约后方可进入校园,预约方式分为两种:固定电话直接预约,用办公电话拨打东门岗(1100),并经安保人员确认后完成预约,来访车辆到校后登记、换证出入;总务部代为预约,信息确认后完成预约。对于来访车辆,被访人员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4、来访货车需要填写货品清单,并经保安核实后放行,出门时须持货品清单和出门票(各楼宇管理员处领取,经被访人员签字确认)并经安保人员查验后放行。小型货车预约后经东门出入,大型货车预约后须按照规定路线从北门出入。
5、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须遵照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严禁超速,车辆须驶入停车场停放,对违规车辆将做出如下处理:校内车辆三次违章,将进行网上公示,超过五次违章(含五次)将取消出入校园资格;校外车辆三次违章将直接取消出入校园资格;来访车辆两次违章取消出入校园资格。
6、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按规定悬挂标志,使用封闭式货箱,安装防静电设施,方可在校内指定路线行驶。
7、校内车辆按标识在“校内车道”进出卡口,其它需按标识指示的“混合车道”进出卡口。
8、总务部联系方式: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0427-2631976,林老师、金老师。
总务部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