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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冬季综合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5-12-23 14:45  

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保障校区教学、科研安全开展,强化教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根据工作安排,校区决定自即日起,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的通知》精神,着重检查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存储、使用等管理、压力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实验室用电安全情况;实验室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等。(详见附件《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评估项目表》)

2.消防与交通安全:以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风雨操场、配电机房、礼堂等重要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师、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校区外来车辆实行换证出入落实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交通状况和经营场所对校园形成的安全隐患。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食堂饭菜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许可制度、环境卫生许可制度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校区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检和校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部署消防与技术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校区将组成综合安全检查组对实验室安全、消防与交通安全、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束后,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各分委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督促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治理;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报各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委会备案。

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校区安全管理委员将给予通报批评。望各单位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检查日程安排

 20151223日至1231日,各单位自查、整改。

2016年元旦前后,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综合安全大检查,检查汇总后,将针对检查的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

2016110日至115日,各单位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总结材料上报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盘锦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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