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2016届研究生:
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健康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毕业生体检时间为5月25日(请携带身份证)
体检时间:8:00-11:30;
体检地点:盘锦校区门诊室F03楼(东门)
二、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1、体检项目:胸透、内科、血压;
2、收费标准:16元/人。
3、体检费的缴纳安排:5月25日体检当天将体检费交到校区门诊室。
三、以下类别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体检:
1、毕业生毕业时已确认要延修到2017年毕业的学生。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前,已按单位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合格体检单学校视为有效,毕业生可不做重复体检,毕业生应将保存的合格体检单的复印件上交到负责人手中,以备存档。
四、对下列情况,学校不做硬性体检规定:
1、研究生中对委托培养及定向、在职攻读学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视本人所在单位要求由毕业生本人决定是否进行体检;
2、对考取或保送博士研究生或到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的毕业生,视考取学校的具体要求,由毕业生本人决定是否进行体检;
五、总务部咨询电话:2631079(张老师),教学事务部咨询电话:2631957(丁老师)。
总务部
教学事务部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