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们:
根据盘锦市公安局相关政策要求,需要采集今年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同学的人像信息,用于完成户口迁移手续。为了方便落户同学信息采集,现校区集中组织同学们前去办理。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信息采集的同学,请自行前往荣兴派出所进行办理,学校不再集中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集合时间:2017年1月5日(周四)下午12:15
集合地点:A01主教学楼广场前
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本次信息采集,将有专车往返接送,不允许擅自脱离队伍,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带队老师报告。
3、请同学们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拍照时请遵守现场秩序。
4、请同学们自行准备身份证办理费用(不办理盘锦身份证的同学不需要缴费),普通20元/人,加快40元/人。
5、拍摄要求:须穿着深色低领衫,禁止穿白色红色上衣,不戴帽子,不佩戴耳环项链头饰,不蓄胡须,不戴有色眼镜及有色隐形眼镜、禁止化妆。发型不要过高、过宽,长发应露出双耳,不遮眉毛,发髻不盘头顶,不染发。
总务部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