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学部(院)、机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和学校加强内控监管的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定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开展全校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 一、盘点范围 截止2017年9月30日在账的设备,重点清查2016年以来建账的设备。 二、盘点工作安排 本次清查通过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由设备处发起清查任务,领用人自查,使用部门复核汇总上报,设备处组织抽查。 (一)自查 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5日 要求:(1)以帐对物,以物对账:设备实物与账目相符情况,原则上应当账物相符; (2)仪器设备资产标签的管理情况,原则上设备类资产应一物一签,物签相符。 各单位账目中未实名设备,应由设备秘书先做实名制整理,分配至具体领用人,再由领用人自查。请设备秘书先做好整理,以免耽误清查进度。 设备领用人需对自己名下的设备信息(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进行确认,并填报盘点结果(帐物相符、有账无物)。如发现非本人领用设备,需及时办理领用人变更业务,不得搁置不做自查。 (二)部门复核 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设备秘书根据责任人自主核查的结果进行复核、汇总上报、分析,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清查报告表》报送总务部。 本次盘点工作将把各类设备资产标签的完好作为检查重点,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标签缺失,请各单位设备秘书及时补打下发。 (三)总务部抽查 时间: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0月25日 总务部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设备进行抽查,重点针对便携式、可移动设备以及大型仪器设备,并结合各单位、各部门提交的清查报告表进行问题比对、分析,最终形成盘锦校区整体清查报告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学校检查 从10月23日起,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会同学校相关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抽查小组,结合各部门自查进度,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1)抽查的重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间新增的设备类资产。 (2)抽查工作小组于检查前1-2天通知被检查单位,明确被抽查设备。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学校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认真填写清查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0月20日前纸档报至总务部综合科(H03楼308房间)。同时将电子档发至设备处邮箱nidonghe@ 联系电话:2631078 联系人:倪东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