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校区的2018届毕业生,前期集中现场确认户籍迁移信息的同学,请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于6月29日下午13:30到总务楼H03-308领取户口迁移证。请各位同学务必于规定时间到总务部领取迁移证,逾期未领取者,需自行至辽滨边防派出所领取。咨询电话:2631079。
未进行集中现场确认户籍信息的同学,需要自行到辽滨边防派出所办理,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迁移情况提前准备好相关信息和材料。
一、户籍迁移需要提供信息及材料
1、迁移回原户籍所在地: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公安机关要求,户籍迁移地址需与原户籍户口本首页地址一致,迁移地址需详细至省市区街道门牌号。如原户籍地址变更,需提供新户籍户口本首页及父母页复印件。
2、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三方协议复印件。公安机关要求,户籍迁移地址需与《报到证》、三方协议地址一致,迁移地址需详细至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3、迁移至升学学校所在地: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公安机关要求,户籍迁移地址需与录取通知书地址一致,迁移地址需详细至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二、辽滨边防派出所地址、电话
1、地点:辽滨边防派出所(实验中学附近,辽东湾2路至盘锦人民医院站下车。)
2、联系电话:0427-8801110,刘户籍员
总务部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