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内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5-10-1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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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校园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校园内电动车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校登记备案

入校电动车(含两轮、三轮、四轮代步车)需经登记备案方可进校,申报类别按用途分为“上班通勤”和“工作用车。申报为“上班通勤”车辆只能在上下班时间段骑行至指定区域,其他时间禁行;申报为“工作用车”车辆需要审批、确认工作用途,方可在校园指定区域内行驶。

二、登记流程

申请人填写《电动车入校登记表》及《电动车入校安全责任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pjawh@dlut.edu.cn,登记表及责任状纸质版送至H03-313,待审批完成后由总务部保卫室发放编号贴纸,张贴于车身显著位置。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为单位车辆的需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车辆用途的必要性,非必要车辆不得报备为工作用车。

2. 指定停放区域:H02停车场电动车停放区域。

3. 驾驶人应认真阅读电动车安全责任状内容,认真遵守行驶、停放、充电等相关规定,保障安全驾驶。

4. 如有因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车代步的,可另行申请“特许缓行车”。

咨询电话:0427-2631078


总务部保卫室  

2025年10月11日


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