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校区车辆出入说明

日期:2025-11-1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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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自动识别系统登记流程

1.  在职教职员工:

通过“校园门户-办事大厅-校内人员机动车登记”进行业务办理,需提前准备好玉兰卡、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扫描件。车辆所有人姓名为教职工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者,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扫描件;自聘员工还需提交派遣合同扫描件。每人仅限登记一辆车,如有车辆信息变更可重新提交申请。无法使用校园门户办理业务的教工,可填写《在职教工车辆类车辆登记表》(附件1),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jawh@dlut.edu.cn。

2. 校区内服务单位、商贸业户、与校区长期联系单位:

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临时车辆登记表》(附件2),由校区相关管理(联系)单位签字盖章后,车主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到H03-313现场办理。服务单位及商贸业户如有多辆车,应将《单位车辆信息统计表》(附件3)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jawh@dlut.edu.cn。

二、临时入校车辆申请流程(含大中型客车)

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临时出入校门权限,可在校园门户办事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在通过“校园门户-办事大厅-校外人员和车辆入校申请”填写信息,系统审批通过后,在门岗登记核验入校。

大中型客车,需填写电子版《大型客车登记表》(附件4),提前一个工作日发送至邮箱pjawh@dlut.edu.cn。

三、临时出入生活区车辆申请流程

校区生活区内机动车全面禁行。对于每日确需进入生活区的服务保障类机动车(食堂商超物资配送、垃圾清运等),要求每日5:30—6:30临时进入,装卸货后尽快驶离。对于必要原因确需临时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应急抢修等),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填写《盘锦校区生活区临时出入车辆申请表》(附件5)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jawh@dlut.edu.cn,咨询电话:总务部保卫室 0427-2631078。

四、施工等特种车辆入校申请流程

起重车辆、挖掘机、铲车、叉车、汽车吊、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车辆,需填写《施工车辆登记表》(附件6),可由经办人(校内教职员工)提前一个工作日将表格发送至pjawh@dlut.edu.cn办理,也可到H03-313办公室递交纸质版表格。

施工车辆需制定相关作业方案,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保护好地面与楼宇相关设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五、大型载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等车辆入校申请流程

需填写《货车出入申请表》(附件7),由经办人(校内教职员工)将表格发送至pjawh@dlut.edu.cn办理,也可到H03-313办公室递交纸质版表格。

六、电动车(含两轮、三轮、四轮代步车)入校申请流程

入校电动车辆(含两轮、三轮、四轮代步车)按用途分为上班通勤和工作用途两类。申报为“上班通勤”车辆只能在上下班时间段骑行至指定区域,其他时间禁行;申报为“工作用车”车辆需要审批、确认工作用途,方可在校园指定区域内行驶。

申请人填写《电动车入校登记表》(附件8)及《电动车入校安全责任状》(附件9),由各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pjawh@dlut.edu.cn办理,待审批完成后总务部保卫室发放编号贴纸,张贴于车身显著位置。

七、其他说明:

1. 请各单位及每位师生员工高度重视,严禁协助外人使用虚假材料登记备案。

2. 施工、运输等车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以大连理工大学相关通知要求。

3. 咨询电话:总务部保卫室 0427-263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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