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借用申请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校区内二级单位存在短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临时借用公用房需求的事项,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理,总务部负责审批及管理,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联系总务部综合室,确定房间使用情况;
2.下载附件2表格《公房借用申请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3.将盖章后的申请表送至总务部综合室(H03-308);
4.审批通过后持复印件到借用房间所在楼宇门卫处领取钥匙。
5.咨询电话:付老师 0427-2631071;
6.具体流程示意如下:

附件【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pdf】
附件【附件2:公房借用申请表.docx】
工作通知
教师公寓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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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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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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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