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借用申请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校区内二级单位存在短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临时借用公用房需求的事项,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理,总务部负责审批及管理,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联系总务部综合室,确定房间使用情况;

2.下载附件2表格《公房借用申请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3.将盖章后的申请表送至总务部综合室(H03-308);

4.审批通过后持复印件到借用房间所在楼宇门卫处领取钥匙。

 5.咨询电话:付老师  0427-2631071;

 6.具体流程示意如下:




附件【房间借用申请单.docx
附件【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pdf
附件【附件2:公房借用申请表.docx

工作通知